国际淡水钓鱼运动组织 | 世界钓鱼运动联合会(C.I.P.S)简介
中国钓鱼协会的会员规则 | 中国钓鱼协会简介
中国钓鱼协会的会员规则
团体会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行业钓鱼协会以及相应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关单位和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
凡年满18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的公民,承认本协会会章程,均可自愿向本人所在地(县级以上)钓鱼协会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由中国钓鱼协会颁发会员证书,个人会员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以上)钓鱼协会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书由中国钓鱼协会统一印制。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中国钓鱼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申请钓鱼技术等级;
四、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中国钓鱼协会在国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中国钓鱼协会组织或参加的国际钓鱼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活动;
六、优惠享受中国钓鱼协会提供的有偿的经济、技术、质量、信息咨询及其他各项服务;
七、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钓鱼协会章程;
二、执行中国钓鱼协会的和项决议,维护中国钓鱼协会的利益;
三、交纳会费;
四、组织本地钓鱼活动;
五、发展本地区钓鱼事业及相关产业;
六、承担中国钓鱼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七、凡与中国钓鱼协会组织的活动相抵触的各项地区性活动,服从中国钓鱼协会的活动安排。